官网微博|官网博客|设为首页|加入收藏|意见反馈欢迎访问中原汽车网(中原汽车互动网络媒体)
位置:中原汽车网 > 焦点车闻
国家税务总局:车船税征管可异地代收代缴
1970-01-01 08:00:00  中原汽车网  

上海证券报8月7日报道 我国《车船税暂行条例》自2007年开始施行,昨天国家税务总局再次发出通知,对不在车辆登记地购买保险代收代缴车船税问题、所有权或管理权发生变更的车船征收车船税问题、微型客车的标准问题等方面予以明确。

通知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在非车辆登记地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且能够提供合法有效完税证明的,纳税人不再向车辆登记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缴纳机动车车船税。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经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变更所有权或管理权的,地方税务机关对原车船所有人或管理人不予办理退税手续,对现车船所有人或管理人也不再征收当年度的税款;未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变更所有权或管理权的,由现车船所有人或管理人缴纳该纳税年度的车船税。

通知要求,对尚未在车辆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属于应减免税的新购置车辆,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可提出减免税申请,并提供机构或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和车辆权属证明文件以及地方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经税务机关审验符合车船税减免条件的,税务机关可为纳税人出具该纳税年度的减免税证明,以方便纳税人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新购置应予减免税的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在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时已缴纳车船税的,在办理车辆登记手续后可向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税申请,经税务机关审验符合车船税减免税条件的,税务机关应退还纳税人多缴的税款。

此外,目前车船税对微型客车的认定标准与公安部门的不一致。根据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发动机气缸总排气量小于或者等于1升的载客汽车为微型客车。而目前公安部门对微型客车的要求还需满足车长应小于3.5米的条件。

通知此次进一步明确,凡发动机排气量小于或者等于1升的载客汽车,都应按照微型客车的税额标准征收车船税。 (本文来源:上海证券报 )

免责声明:本站登载此文仅出于信息分享,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及其描述,不承担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我们联系(联系QQ:26887486),我们将及时删除处理。
关键字:
汽车团购报名
订购车型: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您所在的城市:
其它说明:
 
汽车团购步骤:
1. 购车网友网上报名,只需填写车型及联系方式;
2. 中原汽车网收集同类车型信息与4S经销商沟通确定车型;
3. 中原汽车网与经销商确定团购时间、地点、具体车型等信息;
4. 中原汽车网通知网上报名网友,统一到经销商4S店砍价购车。
汽车团购告知:
1.本站汽车团购活动不会收取任何费用,选车自主、购车自由;
2.中原汽车网仅为活动组织者,不参与任何现金交易,不收取任何回扣及提成;
3.团购车型优惠价格将在团购当天公布,本站本站不对价格进行解释;
4.团购价格出来后,对价格满意即可订车,感觉价格偏高可放弃购车。
顺创调研
新活动 更多>>  
Hi智车